在《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》中,抗皱是指化妆品“有助于减缓皮肤皱纹产生或使皱纹变得不明显”(重点在于“淡化”而非“去除”)。抗皱化妆品主要用于预防和改善皮肤皱纹,包括细纹、表情纹和静态纹,但不能承诺彻底消除皱纹,这也是在功效宣称时可以说抗皱,但不能说祛皱的原因。
根据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》及《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》,“抗皱”属于一级功效宣称,必须通过人体功效评价试验 来证实其有效性,并按规定上传摘要后方可进行宣称。

抗皱化妆品备案要求详解
1. 法规依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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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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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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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》
2. 功效宣称评价要求
强制要求:进行人体功效评价试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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试验性质:必须是在实验室或临床机构中,遵循随机、盲法、对照的原则,通过仪器测量和/或专业人员进行视觉评估来收集数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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试验周期:通常至少需要4周或8周以上,以观察并统计出显著的效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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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测机构:必须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(NMPA) 认定的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机构进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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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价方法:可参考《化妆品抗皱功效测试方法》等已发布的团体标准或行业共识。常用方法包括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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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像分析法:使用高分辨率相机(如VISIA-CR)在统一光照、角度下拍摄受试者面部照片,由专业评估师对皱纹的深度、长度、面积等进行前后对比评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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仪器测量法:使用皮肤快速光学成像系统(如Primos系列)或皮肤轮廓测量仪,对皮肤表面的微观轮廓进行3D重建和量化分析,精确计算皱纹体积、深度等参数的变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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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备案流程与资料准备
在产品进行备案或注册时,除了常规资料外,针对“抗皱”功效,必须准备并上传以下关键文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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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功效宣称评价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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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是人体功效评价试验报告,由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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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告应包含完整的试验方案、受试者信息、评价指标、统计数据及结论,证明产品具有统计学意义上的抗皱效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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功效宣称依据摘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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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NMPA的模板,填写并上传《化妆品功效宣称依据摘要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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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中需简要说明功效宣称内容(如:具有抗皱功效)、评价方法(如:人体功效评价试验)、评价结论 及文献资料/研究数据摘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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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配方与标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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配方中使用的原料必须符合《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》及相关安全标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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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标签上的所有宣称,包括“抗皱”、“淡化皱纹”、“抚平细纹”等,都必须有上述评价报告作为支撑,不得夸大或虚假宣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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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 其他支持性证据(非强制,但建议准备)
虽然人体试验是硬性要求,但以下资料可以作为强有力的支持,增强宣称的科学性,并在应对监管审查时提供更多依据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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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献资料:提供与产品配方中核心抗皱成分相关的、公开发表的科学文献或研究报告,以证明其作用机理和有效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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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验室研究数据:包括体外细胞实验(如促进胶原蛋白生成的测试)或皮肤模型测试数据。
5. 注意事项与常见误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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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抗皱”与“保湿”的区别:仅通过保湿使角质层充盈,从而暂时淡化干纹,不能宣称“抗皱”。抗皱必须针对皮肤生理性老化、光老化等导致的真性皱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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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称用语需谨慎:避免使用“祛皱”、“完全消除皱纹”、“手术般效果”等绝对化、医疗术语化的词语,这些属于违规宣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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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料合规是基础:所有抗皱成分必须是已收录的化妆品原料,且符合安全用量要求。使用新原料需进行新原料注册或备案。
为化妆品成功备案“抗皱”功效,品牌方必须完成以下关键步骤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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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开发:设计具有真实抗皱功效的配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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功效验证: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,严格按照标准进行为期数周的人体功效评价试验,并获得支持性的报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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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料准备:整理完整的备案资料,核心是功效评价报告和功效宣称依据摘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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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规宣称:根据证据级别,在标签和宣传中使用合规的用语。
总而言之,“无测试,不宣称” 是当前化妆品监管的核心原则。对于“抗皱”这类强功效宣称,前期投入必要的时间和成本进行科学、规范的测试,是产品合法上市的唯一途径。
“抗皱”与“保湿”的区别:仅通过保湿使角质层充盈,从而暂时淡化干纹,不能宣称“抗皱”。抗皱必须针对皮肤生理性老化、光老化等导致的真性皱纹。
宣称用语需谨慎:避免使用“祛皱”、“完全消除皱纹”、“手术般效果”等绝对化、医疗术语化的词语,这些属于违规宣称。
原料合规是基础:所有抗皱成分必须是已收录的化妆品原料,且符合安全用量要求。使用新原料需进行新原料注册或备案。
注意事项与常见误区